即使每年结婚率都在下降,但是结婚生子还是大多数年轻人的主流价值观。面对男女比例失调,尤其是农村地区一女难求的情况,很多所谓的“捞女”就打着婚恋的旗号大势敛财。但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再此提醒那些真心找另一半的男性朋友要“睁眼看世界”,遇到“捞女”擅于诉诸法律。
审判实践中借婚恋索财的退还情况如下:1、未登记结婚且未共同生活的一般需要全额返还。2、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的,一般要扣除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3、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般不予返还。4、双方之间其他类型小额转账,结合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状况,确定一个认定区间,例如800元以下的转账可以不予计算在返还财产之中;5、还要结合双方之间的过错程度及是否生育子女状况进行认定,生育子女的,男方要给女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