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月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的“大”与“小
来源:李晓月律师
发布时间:200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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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法律服务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自从0败诉率被打破后,骄傲的心态也开始变得现实了一些。大律师的形象,开始离我慢慢的远去。不过却使我对大律师与小律师的划分有了更新的标准。是否正确,愿意与各位同仁探讨。
 大律师所代理的案件一般标的都大,收费也较高,偶尔代理一些低收费或不收费的案件,也是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问题。大律师一般经常出入于高消费场所,并且,一般都是当事人来承担买单的责任。作为回报,被请者也一般都是各职能部门的权贵们,这些人一般都是小律师们邀请不动的!大律师们也会不失时机地向外界说明其与这些权贵的友谊。因此,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当事人对这些大律师都恭敬的象在侍奉神明。出于对当事人付出的回报,这些大律师不会轻易地让当事人失望。即便偶有失利,也会归罪于对方的“法力”太强的缘故。
 小律师则不同,虽然对未来充满憧憬,但是现状一般都不太好。接手的案子收费较低,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总是感觉阻力百出,尽管已经使出浑身的解术,也难避免法官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责难,从而导致当事人也怨言百出,指责其工作力度不够。
 同样,在社会的影响力方面,由于大律师的成就非常辉煌,导致一些人为了取得律师执业证,达到了疯狂的地步。而小律师的心声,在这种浪潮中被社会所忽视。
 不过,根据近几年律师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来看,大律师们的问题要比小律师们的问题严重的多。众多的小律师们在暗自庆幸之余,也就默默承受了来自法院 “都是律师坏的事”的抱怨。
 其实,大律师与小律师,原本就没有统一的区分标准,只是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才创造了不同的区分标准!不过,大律师与小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一种感触是共同的——这个执业环境太糟糕了。
 
                                          李晓月
                                         20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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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晓月
  • 执业律所:
    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0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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