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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找东莞律师辩护 请东莞律师
来源:周乃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6
浏览量:433

刑罚: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数量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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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乃文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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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乃文
  • 执业律所: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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