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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没给钱合同有效吗

作者:褚文斌  更新时间 : 2025-01-21  浏览量:34

  一、签了没给钱合同有效吗

  签了没给钱合同一般有效。

  合同签了即所谓合同已经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对方不履行合同,则为违约。但如果双方约定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则合同不付款就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的作用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是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如下:

  1.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所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即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则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往往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在合同形式方面的不同要求。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没有采用,而且也没有出现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况,则合同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只有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当事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则会导致合同不能生效,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国家的干预。有些合同往往由于其具有非法性,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成为无效合同,此时,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也有权干预;合同不成立仅仅涉及到当事人内部的合意问题,国家往往不能直接干预。

以上内容由褚文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褚文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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