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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作者:景曼  更新时间 : 2024-12-28  浏览量:86

  一、过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过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二、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方就自己无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自己就可免责。而适用无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找法网提醒您,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如在无偿的民事行为中,一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不考虑主观过错,自然不存在责任的大小及轻重。

  3.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否则不予适用。而过错原则则不然,且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特殊情况决定采用。

过错归责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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