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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多少年
来源:朱玉生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量:53

  一、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多少年

  《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一)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程序

  《土地租赁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多少年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期是: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个人之间就承包地的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是双方自行约定的,但是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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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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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20191010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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