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的几种模式
(一)以法律文书确定的胜诉为条件,所需开支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律师差旅费)由当事人承担。 律师事务所按照约定审级的判(裁)决、调解书确定的胜诉额,收取该数额的10%至20%。
(二)以执行到位为条件,约定不仅以当事人胜诉为条件,还需要以为当事人执行到位的财产数额为条件,所需开支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律师差旅费)由当事人承担,律师事务所收取到位财产额的20%至25%。
(三)不仅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差旅费还要由律师承担。在本条第(二)项的条件下,差旅费由承办律师承担的,律师事务所收取到位财产额的25%至30%。
(四)不仅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全部费用都要由承办律师承担。在本条第(二)项的条件下,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以及律师差旅费全部由承办律师承担的,律师事务所收取到位财产额的30%,上述各种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另行优先收取。
(五)上述风险代理,适用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且综合考虑案件输赢、对方的经济能力,我方当事人的诚信程度和住址等多种复杂因素,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才考虑同意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