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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如何写遗嘱
来源:泰仁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量:50

  一、老年人如何写遗嘱

  老年人如下写遗嘱:

  1.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必须注明年、月、日;

  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二、遗嘱订立形式有哪些

  遗嘱订立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找法网提醒您,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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