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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

作者:韦沁作  更新时间 : 2024-10-14  浏览量:63

  一、不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

  不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如下: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灾区捐款),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时限是多久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2.法定撤销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撤销赠与合同可以进行起诉吗

  可以进行起诉撤销。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诉状要整洁,不得涂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

  1.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为自然人(公民)的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包括户籍所在地与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注明其名称,住所(包括法定住所和当前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明的事实,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副本的份数应与诉状相符)。

  2.原告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应附交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找法网提醒,原告是自然人(公民)的,应提供其身份证明;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应提供其户籍证明;被告是法人的,原告应提供其企业登记资料。

  3.原告在起诉的同时,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应同时递交诉讼保全申请书、担保书,包括担保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供与保全标的等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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