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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适合拘役

作者:张玉萍  更新时间 : 2024-10-12  浏览量:28

  一、什么样的情况适合拘役

  如下的情况适合拘役: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在哪里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在如下:

  1.关押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2.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

  3.报酬待遇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5.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

  三、被拘役期间每月可以回家吗

  找法网提示您,被判处拘役每个月都能回家。拘役的服刑期间,每月可以有1-2次的回家时间。并且接受劳动改造,还可以可酌情获得报酬。

  《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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