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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的情形

来源:平台  更新时间:2024-10-11 14:03  浏览量:20

  一、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的情形

  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的情形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直接故意,具备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实施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民间借贷合同在下列情况是无效的: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构成诈骗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起诉只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即可。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内容由赖启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赖启徇律师咨询。

赖启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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