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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

作者:康春梅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9-28 18:02 浏览量:16

  一、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

  合同甲乙双方的区别就是权利义务不同。对于谁为甲方谁为乙方并没有明确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具体约定的内容为标准。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后果有积极后果与消极后果两类:

  1.积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消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此时合同不成立,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

  三、合同签订的日期可以修改吗

  合同签订的日期可以修改,但是修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找法网提醒,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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