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松原律师>前郭尔罗斯律师>康春梅律师 > 律师文集

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效力

作者:康春梅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9-28 14:02 浏览量:18

  一、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效力

  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违反的是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的,则合同无效;如果不是超越上述经营范围的,合同生效要件具备的,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三、签订合同注意哪些细节

  签订合同注意下列细节: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3.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在线咨询康春梅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4321

  • 好评:26

咨询电话:13089355325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