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律师亲办案例
刘律师,您和本案法官关系如何?
来源:刘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8
浏览量:1293

刘律师,您和本案的法官关系咋样?

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前经常会问到我这样的问题,作为一名律师,我是不愿意听到当事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同时,我又能够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因为我们现阶段的法治环境下,法律以外的因素干扰和左右诉讼结果的现实情况的确存在着。

刚刚从业时,面对当事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会从案件本身的法律规定告诉他诉讼结果应该是什么样子,劝告当事人不要去考虑找关系,我会认真做好每个细节,在法律的规定内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是,有好些案件的结果的确出人意料,明显感觉到法官受到了案外因素的干扰,只能再通过上诉申诉挽回局面。有些明目张胆的错判,曾经让我对职业的前景产生彷徨和失落感。

经过了许多的诉讼,许多的成功和失败,现在当事人问道我是否认识法官的时候,我的回答从容了很多。

如果当事人以你是否认识法官为标准,来决定是否委托你,那么我会告诉他我不认识!这样的当事人对律师没有充分的信任,把案件的结果寄托在找关系上,认为律师无用,法律虚无。和这样的当事人合作会让我不安。我认识一位律师朋友,很有些名望,是公关的高手,在接待当事人时,谈到法院的个个法官,没有不是他的哥们姐们。当事人往往被打动而办理委托。不少的案件一审结果令当事人满意,但是对方往往会上诉,二审时他们多会败诉。因此,律师以和法官关系好为标榜,赢得当事人信任,没有在案件分析和诉讼策略上做足功课,通过诉讼公关胜诉,这样一来二审时往往又败诉,这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国的审判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才是生效判决,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在防范司法不公。

如果在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后问我和法官的关系如何,我会帮他分析案情,依据法律规定来帮他判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多大,有没有必要去公关。一件股权纷争案,当事人起初对我也是不十分放心,问我认识法官吗?并表示愿意出资一些公关费用托我去和法官沟通。我通过一个星期的案件分析,认为没有必要去公关,如此确凿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法官不会视而不见和恣意曲解的,但当事人还是惴惴不安。开庭时,通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我着力抓住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不可混同的法律规定,逐一批驳对方的主张和证据,最后法官勒令对方对一个证据重新举证,否则对他不利,但是这个证据已经无法取得了。庭后当事人十分满意,对诉讼结果充满信心。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经常会听到法官有多黑,法院有多黑的传闻,因此,面临诉讼时会把托关系找熟人看得很重。其实,我国的法治进程是日趋向好的,法官办案会受到许多的监督,尽管法官会受到一些干扰,但绝大多数法官还是会以基本案情和法律规定为基础办理案件的,并非社会上流传的吃了原告吃被告。作为一名律师,我的信条是注重可以取得的证据,认真分析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设计切合实际的诉讼策略,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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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伟
  • 执业律所:
    陕西省秦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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