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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术语、详解及律师建议
来源:陈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8
浏览量:384

房屋交易术语、详解及律师建议

1、红本房

术语详解:指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因房地产证颜色为红色而得名。

律师建议:红本房可以放心购买。

 

2、绿本房

术语详解:指限制产权、不能上市交易的非商品房,因房地产证颜色为绿色而得名,如保障性住房、集资房等。

律师建议:绿本房交易必须先转红本,时间跨度长,房价波动大,容易发生违约,建议慎重购买。

 

3、期房

术语详解:期房是与现房相对应的概念,指从开发商处购得尚未取得一手房地产证的房屋。

律师建议:期房交易必须先办出一手房地产证,同样时间长,容易引发违约,同时存在二次交易的情况,交易税费高,建议优先选择现房交易。

 

4、小产权房

术语详解: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俗称的小产权房包括集资房、农民房,甚至违建房等(由于已实现了全部土地的国有化,政府不承认有小产权房)。

律师建议:小产权房不能交易,所以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面临任何一方毁约退房还钱的风险。

 

5、红本在手

术语详解:红本在手的字面意思就是红本房地产证在卖方手中,即房屋属于无抵押无查房可随时过户交易的状态,与之相对性的是按揭房,即房地产证尚抵押在银行。

律师建议:红本在手房交易省去了按揭房赎楼的繁琐手续和赎楼费,交易时间短,风险小,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6、定金

术语详解:是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数额在成交价的20%以内均为合法。定金罚则是指买方支付定金后毁约的定金由卖方没收,反之卖方收取定金后毁约的需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建议: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增加违约方的毁约成本,保障守约方合法权益,建议减少首期款,多支付定金,而不要指望高额的违约金约定(法院有权降低违约金,无权调整定金赔偿)。

 

7、按揭、利率

术语详解:按揭是指买方向银行借款买房。利率是按揭期间的贷款利息。国家支持首次置业,一般情况下首套房利率都会有所优惠。

律师建议:按揭成数受国家贷款政策影响,申请数额未必能足额贷到,建议特别约定按揭不成或不足的合同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或追加首期款,或一次性付款。

 

8、阴阳合同

术语详解:指交易双方为逃避支付交易税费而约定高价交易低价过户签订的一阴一阳两份合同,实际交易的合同为阴合同,过户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为阳合同。

律师建议:阴阳合同历来是政府打击对象,为此制定了评估价过户政策,规定如递件成交价明显低于评估价则按评估价核定收税,建议明确约定税费承担,避免任何一方借口阴阳合同毁约。

 

9、违约金

术语详解: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支付给守约方的赔偿金。

律师建议:法律对违约金数额没有限制性规定,但法院审理过程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调整幅度一般在定金数额和20%违约金之间。建议增加定金数额适用定金罚则,避免适用违约金带来的不确定性。

 

10、诉讼

术语详解:指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建议:诉讼是最常见的争议解约途径,也是目前相对来说比较好的解决方式。

 

11、仲裁

术语详解:指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只能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律师建议:仲裁虽然一裁终局,但收费高,裁决后败诉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或撤销裁决,建议选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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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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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10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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