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件证据指引
一、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
1、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户口本(小孩没上户口的要
提供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2、 结婚证。
二、当事人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三、财产情况证据
当事人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提供财产证明,如房产,要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款要提供存款信息,车辆要提供车辆信息。
三、 抚养费
对方的收入情况证明(一般抚养费是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
四、 主张损害赔偿的离婚案件,还应该提供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
1、 物质损害的证明,如医疗费等相关的费用票据及证明。
2、 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