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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来源:蒋慧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21
浏览量:14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非法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按工作年限赔偿。找法网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了;此外还有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以及在用人单位破产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以上内容由蒋慧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蒋慧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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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蒋慧军
  • 执业律所:
    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3102022105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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