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茗律师文集
高空抛垃圾的法律责任承担
来源:王一茗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量:109

  一、高空抛垃圾的法律责任承担

  高空抛垃圾的法律责任承担是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垃圾的归责原则

  高空抛垃圾的归责原则是公平原则,以及例外的过错推定原则。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由上可知,高空抛物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方式,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3.而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条例则是体现过错推定原则,即将一定范围内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划分为责任主体,并推定他们有过错,同时允许责任主体举证免责,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真正的侵权人,就可以将其排除在“可能加害人”之外而免于承担责任。

  三、高空抛垃圾如何取证

  找法网提醒您,高空抛垃圾的取证方法是:

  1.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

  2.获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

  3.对高空坠物的物品进行DNA鉴定。

  4.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以上内容由王一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一茗律师咨询。
王一茗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495好评数12
吉林市高新区松白工业园区B座4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一茗
  • 执业律所:
    吉林驭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2*********48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吉林市高新区松白工业园区B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