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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和技术协议的区别
来源:黄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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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技术合同和技术协议的区别

  技术合同和技术协议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二者只是同一件事物的不同称呼方式。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二、技术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技术合同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三、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有哪些

  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有下列几种:

  1.保密条款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

  2.成果归属条款

  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找法网提醒,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

  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

  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

  4.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

  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围、意义的术语,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复出现而被简化了的略语作出解释,避免事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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