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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定义抄袭是怎样的
来源:袁瑞珍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量:137

一、著作权法定义抄袭是怎样的

  1.抄袭,根据著作权法的定义,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使用,或者在创作过程中未经许可地采纳他人的创作成果,而未给予适当引用或注明出处。

  2.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且在实践中往往难以直接认定。

  3.抄袭的判定通常涉及对作品内容的对比分析,包括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创作成果。

二、判定抄袭的具体标准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判定抄袭的具体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作品出版时间的前后顺序,即被指控抄袭的作品是否晚于原创作品出版或发布。

  2.作品的独创性评估,即被指控抄袭的部分是否具有足够的独创性,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3.接触条件的考量,即被指控抄袭者是否有机会接触到原创作品。

  4.作品特征的对比分析,包括人物设定、情节发展、主题思想以及细节等方面的相似性评估。

  根据这些标准,人民法院将经审理认定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对于涉及复杂情节的涉嫌抄袭案件,法院可能会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三、处理侵权作品的办法

  当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犯著作权时,著作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尝试与侵权者进行协商,寻求和解。通过友好协商,可以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2.如果协商无果,著作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提起诉讼前,著作权人还可以考虑申请著作权仲裁,通过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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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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