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恒律师主页
杨春恒律师杨春恒律师
182-0647-9999
留言咨询
杨春恒律师亲办案例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手续
来源:杨春恒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28
浏览量:26

  一、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手续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手续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

  2.交纳税费。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拆迁安置房交房后多久能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交房后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产证,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安置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以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具体如下:

  1.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归当地或者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2.房产证需要通过房管部门办理,需要按照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如果安置房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拥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内容由杨春恒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春恒律师咨询。
杨春恒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287好评数14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全层
182-0647-999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春恒
  • 执业律所: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7*********9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2-0647-9999
  • 地  址: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全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