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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作者:康春梅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8-28 17:20 浏览量:13

  一、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要带以下东西去办理:

  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若当事人诉讼离婚的,需要带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找法网提醒您,且前述证据一般包括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等。

  二、离婚起诉流程

  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不一定能离,判离婚的条件: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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