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华律师
杨昌华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绵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继承 征地拆迁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8928-0657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绵阳律师 > 江油市律师 > 杨昌华律师 > 律师文集

别人代签的合同生效吗

作者:杨昌华  更新时间 : 2024-08-21  浏览量:30

  一、别人代签的合同生效吗

  别人代签的合同不一定生效,如签订前已经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具有委托代理协议或代理证明的,可以代签,依法代签的合同有效。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未获得授权、超越代理权限的,则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采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如果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以上内容由杨昌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昌华律师咨询。

杨昌华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绵阳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继承 征地拆迁

手  机:139-8928-0657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继承 征地拆迁
在线咨询
最近服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