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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更改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何光清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8-07 08:45 浏览量:34

  一、遗嘱更改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更改不需要什么手续。改遗嘱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即可。在订立了新的遗嘱之后,原来的遗嘱自然失去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改遗嘱需要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修改的遗嘱无效,仍以前一份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您,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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