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安律师亲办案例
深圳南山离婚律师
来源:王平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3
浏览量:302



一、深圳南山离婚律师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缺席判决情形:

1、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二、深圳南山离婚律师

1.公平原则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3.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5.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6.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7.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三、深圳南山离婚律师

1.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会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

2.如果夫妻一方违反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夫妻一方认为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四、深圳南山离婚律师

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父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着手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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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平安
  • 执业律所: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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