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彩红 来源:平台 更新日期:2024-07-28 14:30 浏览量:18
赠与房已过户的过户方式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法》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赠与的费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赠与的受让方和转让方都交纳一定的费用:
受让方:
1.契税3%(普通住宅减半);
2.印花税0.05%;
3.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4.登记费80元/套;
5.权证印花税5元/本。
转让方:
1.增值税及附加5.55%(普通住宅满五年免征,高级住宅满五年按差额征);
2.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非住宅)0.5%;
3.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高级住宅1.5%(满五年的唯一住宅免征);
4.印花税0.05%;
5.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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