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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李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21
浏览量:21

  一、应届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

  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2.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给出的承诺都应当要记载于劳动合同中,但是鉴于当前社会应届毕业生市场的供需关系,应届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将所有口头承诺都在劳动合同列明是有些不现实的,但是毕业生们应该在签协议时问清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3.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会停止工作的寻找,但一旦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工作,由于这时统一招聘的时机已经错过,失去了很多寻找其他优秀工作的机会,所以明确违约责任及金额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手持一份

  当前用人市场上毕业生就业的确比较困难,在此我们不仅要谴责那些利用毕业生的这种就业的困难而拒绝向毕业生提供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而企图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更呼吁广大毕业生在寻找工作时仍应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约定标准

  劳动合同违约金约定标准不确定。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三、签约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约劳动合同可以辞职。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为没有提前辞职给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劳动者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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