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才律师亲办案例
从邢质斌代言事件看私人法律顾问的作用(原创)
来源:经玉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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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报道 201221日,微博上关于著名主持人邢质斌¼制的一段视频信息被众多网友不断转载。在长达513秒的视频中,邢质斌身着一身红衣端坐在镜头前,用一贯严肃沉稳的语调播报了3条企业新闻。该视频播出时采用转动地球的画面、背景音乐及播报方式等编排形式与央视《新闻联播》几乎一致。也正是因为这种山寨版《新闻联播》的风格,引发了众多网友的争议。23日,公司市场部经理表示,视频是公司为感谢和激励一年来辛勤付出的经销商和员工制作的,其创意来源于公司内部团队,并不对外传播,仅作为内部使用。纯属自娱自乐,ÿ年都要用新的方式给经销商和员工拜年,视频引发的影响是我们û有想到的。对于视频外泄给邢质斌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另邢质斌已经退休,从201211日起,邢质斌正式成为该企业的形象代言人和荣誉员工,企业方面尚δ联系到邢质斌。

 

1)该企业扩大了知名度,收到了较好的广告效果,有利于增加企业收益,是最大的受益方;2)邢质斌做广告代言增加了个人收入,但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应该不是她的初衷,这在一定程度中影响了她个人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她的代言行为可能会对公众情感造成伤害,也可能会影响她后面的广告代言;3)央视《新闻联播》形象在大众的眼中被戏说了一次;

……。目前对于广告代言人的完备的法律规定还δ出台。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把互联网等新ý体广告规则、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纳入规范范Χ。其它规定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从2012.01.01日开始实施)第三款规定: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作商业广告。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互联网广告规定只在部分地方性法规中有规定,如:北京工商局网络管理办法、上海市工商局互联网站广告审查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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