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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来源:周景宝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07
浏览量:28

  一、出租房子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子合同要注意以下内容: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合同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二、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合理吗

  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不一定合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找法网提醒您,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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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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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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