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峥律师
杨志峥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继承 婚姻家庭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1191-8931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北京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杨志峥律师 > 律师文集

多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24-07-03  浏览量:34

多子女如何继承房产,具体要看父母是否有订立遗嘱。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分配;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应该相同;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3.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继承份额。

如果您的家庭中也不止一个子女,对于这样的情况建议提前用遗嘱的方式规划财产分割问题,避免被继承人过世后子女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您有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杨志峥律师。



以上内容由杨志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志峥律师咨询。

杨志峥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继承 婚姻家庭

手  机:139-1191-8931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