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肖律师。
新公司法出台了,7月1日之后,我们的所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5年内实缴完毕,今天我们来谈谈这对我们民营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刑事风险。
此次《公司法》修订之前,国家对公司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制,实行实缴制后,我们能预见民营企业中将出现为了应付大额出资开始进行虚假出资犯罪行为,比如股东无实际的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获得公司的登记受理;又比如用虚假的投资手续或凭证,来骗取验证报告,这些都将可能触犯虚假出资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所以各位民营企业老板务必重视此类刑事犯罪行为的风险防范。
好了,关注肖律师,多学法律,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