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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怎么样
来源:郭凯文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量:119

  一、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怎么样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从重处罚能缓刑吗

  醉驾能否缓刑要看是不是满足缓刑的条件。

  醉驾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即使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醉车发生事故是不是全责

  找法网提醒您,醉驾出现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全责,这些情形才是全责: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3.机动车与没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

以上内容由郭凯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凯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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