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佛山律师>南海区律师>梁慧律师 > 律师文集

- 专职律师 -

  • 已帮助2191人
  • 14406*********773
  • 136-3136-5644
  • 广东富友鹏律师事务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路中盛大厦16楼(千灯湖地铁站)
快速咨询
梁慧律师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梁慧律师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4-05-27 15:25  浏览量:38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犯罪纷纷触网,是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大特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转换为数字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保护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著作权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制度也同样接受着新的考验与检视。因侵犯著作权被抓,可以从以下方向辩护:

1.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2. 侵权后果的严重性 3. 赔偿数额的合理性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例如销售明知是盗版的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6条之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巨大。


以上内容由梁慧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梁慧律师咨询。

梁慧
梁慧·专职律师 广东-佛山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企业 互联网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继承 人格尊严

咨询电话:136-3136-5644

接听服务时间:07:30:00-21:30:00

在线咨询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