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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作者:李远波  更新时间 : 2024-05-23  浏览量:44

二手车买卖中,常出现车辆已经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一旦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出现登记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一、买卖车辆已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二、车辆过户但保险未过户,出了事故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由受让人承担,但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就需要考察对车辆保险是否约定转让进行区分:

若双方约定保险一并转让,受让人合法购买案涉车辆后,受让人可继承车辆购买的相关保险合同的权利,受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且保险公司也应予以赔偿。

若双方未约定保险进行一并转让:交强险方面,车辆进行转卖后,交强险不允许退保。交强险随车不随人,车辆过户了但交强险没过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依然有效。商业险方面,如果车辆过户后,没有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过户审批手续并通过,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有权利拒绝赔偿的。

李律师建议,新车主确认购买二手车辆时,务必第一时间与原车主确认车辆保险问题。需就保险过户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保留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如卖方同意转让保险,在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后,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及时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如卖方不同意转让保险,买方需及时重新购买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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