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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来源:祝文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量:444

  一、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离婚后争夺抚养权最有利的证据是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纪较大了,通常8周岁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都会听取孩子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有利条件:

  1.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取证。

  抚养孩子必然涉及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支出,那么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对抚养的争取有极大的好处。

  2.关于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取证。

  抚养孩子,意味着与孩子共同生活,那么抚养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就十分重要,因为抚养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情况下,孩子都不是由夫或妻一方直接抚养,由是抚养方的父母抚养,那么父母身体、教育、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抚养权的争取就十分必要了。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已方距离学校较近,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争到抚养权后可以放弃抚养权吗  

  争到抚养权后可以放弃抚养权,和另一方协商由其抚养子女,协商一至的,可以签订抚养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争夺抚养权

  三、男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找法网提醒您,男方放弃抚养权还需要给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时,即便约定了对方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且约定合法有效,但是这只对离婚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以此来对抗孩子,成为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正当理由,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对方仍有义务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因此可与其先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孩子名义起诉,由法院裁判其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并确定给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及给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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