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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来源:赵陆一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量:286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有哪些规定

  职务侵占罪的处罚规定是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

  三、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职务侵占罪追诉期需要根据量刑的幅度进行区分:如果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五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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