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律师代理的“涉及新业态劳动用工”案件
入选吕梁中院评选的5起典型案例
在2024年五一劳动节之际,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新业态劳动用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方面。希望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的分析、讲解,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治观念,推动形成企业尊重劳动者、劳动者爱护企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来源于吕梁中院)
案例一、快递员与平台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属于新生事物、新业态案例)
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快递员提起诉讼。
案件回放:某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同城普通货物配送服务,负责区域“某某”外卖配送业务,有独立的物流团队,长期招聘外卖骑手,骑手通过某某APP接单送单。2023年5月,高某经人介绍去至某某公司从事外卖骑手工作。高某熟悉业务后开始独立送单。
2023年6月4日,高某接到某某APP的订单,从某酒店送单至某小区,骑行时,被案外人碰撞受伤住院。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案外人负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后高某向孝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某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孝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高某与某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孝义法院判决确认高某与某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0二四年五月六日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