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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作者:朱直双  更新时间 : 2024-05-10  浏览量:34

  一、构成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构成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等其他法定情形,需要受到相应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构成挪用资金罪

  三、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挪用资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罚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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