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彪律师亲办案例
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处理
来源:郭彪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量:14

  一、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处理

  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如下: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起诉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开始生效,生效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一方履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拒绝履行离婚协议

  三、协议离婚中一方拒绝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

以上内容由郭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彪律师咨询。
郭彪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0468好评数840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与亳州路及长丰路交口蓝钻尚界A座806室
139-5609-595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彪
  • 执业律所:
    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80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安徽-合肥
  • 咨询电话:
    139-5609-5956
  • 地  址:
    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与亳州路及长丰路交口蓝钻尚界A座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