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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具体条件都有什么

作者:杨刚  更新时间 : 2024-05-10  浏览量:33

  一、正当防卫具体条件都有什么

  正当防卫具体条件都有: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过度判几年

  正当防卫过度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残忍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正当防卫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1.危险的来源不同。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4.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以上内容由杨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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