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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到期怎么办理手续
来源:刘国红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10
浏览量:26

  一、取保到期怎么办理手续

  取保到期办理手续是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有交纳保证金的还会退还保证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不能坐飞机

  取保候审能坐飞机,要提前告知执行机关,如果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坐飞机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到期

  三、取保候审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并且,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以上内容由刘国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国红律师咨询。
刘国红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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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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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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