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段文超的律师团队网站 咨询电话:187-9636-9160
当前位置:找法网>徐州律师>沛县律师>沛县段文超律师>律师文集
确定非法集资要看其是否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公司普通业务员也可能有责任,如果普通业务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如果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找法网提醒,非法集资公司普通业务员是指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成员。
非法集资200万的定刑,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期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内容由沛县段文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沛县段文超律师咨询。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87-9636-9160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从业12年
187-9636-9160
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沛县城投御园格林豪泰酒店楼9层907室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