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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被撞车主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法院如何判

作者:李远波  更新时间 : 2024-05-08  浏览量:34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期间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由谁承担?对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在涉及非营运车辆的交通事故中,维修期间车辆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应当予以支持,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合理,即要求被侵权人(也就是私家车的车主)在租车时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法院根据受损车辆的修理时间、经济水平、车辆租赁行业行情、日常代步打车支出的出租车费用、受损车辆的价值及作用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所产生的费用是否系“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支出,而不能简单地以被侵权人实际支出的交通费用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费用的赔偿主体是实际的侵权人,而车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财产保险合同关系,如没有相应的合同约定,则保险公司对此费用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因此广大车主在索赔过程中,一是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张合理、必要支出;二是要注意诉请的赔偿对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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