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处理
作者:李加刚 更新时间 : 2024-05-08 浏览量:34
导读:
离婚案件中债务处理方式是先确认债务的性质,如果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当事人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自行承担债务。
一、
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中债务处理方式是:首先是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的,另一方配偶不负清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是: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什么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三、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