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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给市场交易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也导致很多传统的交易模式发生变化,随意性增大,在发生纠纷后,当事人难以举证,事实认定难度加大。
例如,长期合作的买卖双方之间,往往存在较长周期中的多笔交易,由于越来越便捷的信息化通讯方式,很多没有签订并保留规范的书面合同,更没有一一对应的发货、收货、付款等书面留痕,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严重隐患。
对此,买卖双方均应做到有意识地保留能够确定双方之间交易习惯的证据,有意识地区分各笔交易的履行,定期进行对账,及时进行结算,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卖方应注意保留各笔货物的交付、验收等相关证据,例如,向买方及时发送货物发货、交付的凭证并要求买方予以确认,及时向买方发送账目、核收货款并保留相应的证据等。
买方如对货物交付的数量、质量等有异议,则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将货物数量、质量存在问题的证据通过拍照、视频等方式及时反馈卖方,避免证据因时间过长,或未进行妥善的固定和保存而导致实体权利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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