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7月1日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24-05-10 浏览量:57
《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为遗嘱公证具体的步骤流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57 号 《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办证细则规定是会议遗嘱公证具体的步骤流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遗嘱公证办理时需要遵守书写、提交申请书→公证处受理请求→遗嘱原件的审查→批准公证→领取遗嘱公证书的流程。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二.拓展信息
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人他们是具有很多强烈的法律意识的,所以在订立遗嘱完毕之后,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会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时需要提供一些材料,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实施细则来进行操作办理才能够完成。每个人在设立遗嘱和进行遗嘱公证时遇到的问题不同,详细内容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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