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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来源:李亚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量:3

  一、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立案后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吗

  立案后不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只有当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时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三、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期限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期限根据措施种类不同有所不同:

  1.拘传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3.公安机关拘留期限一般最多为3日,特殊情况下最多为7日,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拘留期限最多为30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拘留期限最长为14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为17日。

以上内容由李亚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亚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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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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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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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1920151060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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