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离婚孩子怎么办
作者:董桂彬 更新时间 : 2024-04-23 浏览量:8
一、怀孕六个月离婚孩子怎么办
怀孕六个月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可以要什么补偿
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只能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要到补偿。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另外,如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找法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怀孕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
怀孕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需要考虑当期案件数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的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