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
作者:刘春锇 更新时间 : 2024-04-23 浏览量:32
导读:
彩礼退还新规定:男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但参照司法解释等,特定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同时,彩礼退还也有限制条件和原则需遵循。
一、
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二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
彩礼退还的条件限制
彩礼退还并非无条件,而是有一定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此外,彩礼退还还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
三、
彩礼返还诉讼证据
在进行彩礼返还诉讼时,男方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如双方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明细、购房或购车出资证明等。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可以通过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证言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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