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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作者:韩翔  更新时间 : 2024-04-22  浏览量:30

  一、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的解决办法有:

  1.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已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

  2.一方已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很难一次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3.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直接起诉要求离婚的,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比如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对方曾经报警的出警证明、处理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甚至严重时还有法医的鉴定证明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二、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吗

  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依据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诉讼一方下落不明

  三、离婚诉讼材料有哪些

  离婚诉讼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内容由韩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韩翔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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